李先生表示,他最近正起訴離婚。因為最近股市行情好,他被套很久的股票開始賺錢。但一天早上他打開計算機正想買賣,發現股票被法院凍結了。
他不明白為什么法院會凍結他的賬戶,因為凍結導致的損失誰承擔?
律師點評凍結賬戶為離婚訴訟中財產保全
林律師說,根據李先生的表述,這是個訴訟中財產保全的問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作為一個完整股票交易賬戶由銀行的資金賬戶和在證券公司的交易賬戶兩部分組成。在實務操作中,財產保全時凍結往往把兩個賬戶都凍結了,但出于更好地保護當事人的財產權利的考量,有學者專家認為:強行凍結交易賬戶顯然是不合理的,股票的財產保全應以凍結銀行資金賬戶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