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謂婚前婚后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或妻一方即已經取得財產。
婚后財產是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
2、誤解來源
大家之所以認為婚前財產會轉化為婚后財產,很大程度是源于最高院1993年11月3日頒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規定(已作廢)規定,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3、正確理解
但是最高院于2001年12月25日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夫或妻一方婚前財產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永遠屬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4、提示
1.雖然是夫妻一方婚前財產,但是在婚后的收益部分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低償的,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