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什么是離婚不改夫妻共同債務責任?婚姻存續期間所欠債務應由夫妻共同償還。對此,滬律網網為您提供了劉彬與胡麗紅的案例,為您詳細講解了離婚不改夫妻共同債務責任的知識。
劉彬與胡紅萍夫妻倆借款開店,后兩人自愿離婚,約定所有財產歸妻子,而全部債務由丈夫承擔。債權人知道后,將劉彬與胡紅萍兩人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二人還款。2月5日,江西省鄱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劉彬償還原告張小寶人民幣1.8萬元,被告胡紅萍承擔連帶責任。
劉彬與胡紅萍原系夫妻關系。2002年3月,劉、胡向張小寶借款3萬元開小商品批發部,約定次年年底還清(不計息)。逾期劉彬以生意虧本為由未按時還款。 2004年,劉彬夫妻倆償還了借款1.2萬元,剩下1.8萬元未付。同年11月,劉彬與胡紅萍自愿辦理離婚手續,約定子女歸胡紅萍撫養,全部財產歸胡及子女所有,共同債務由劉彬償還。為此,張小寶訴至法院,要求兩被告償還所欠債務。
法院審理認為,婚姻存續期間所欠債務應由夫妻共同償還。兩被告離婚時未用共同財產清償共同債務,與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相違背,兩被告對本案應承擔全部責任。
宣判后,原、被告表示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