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個人債務的規定 夫妻個人財產是指法律規定歸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處分的財產。在夫妻離婚時,夫妻個人的財產不必參加分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可以 夫妻個人債務的規定
夫妻個人財產是指法律規定歸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處分的財產。在夫妻離婚時,夫妻個人的財產不必參加分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可以依約定產生,如沒有約定的,則適用法律規定。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男女各自婚前所負的債務;
(2)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債務。
(4)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債務。
(5)一方因個人實施違法行為所負的債務;
(6)一方為滿足私欲而揮霍所負的債務;
(7)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