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財產約定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
2.夫妻財產約定應當遵守社會公德,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規避法律、法規,如不得逃避對外債務,逃避撫養子女、贍養老人的義務等。
3.夫妻財產約定附有條件在條件成就時生效。附期限的約定,應在期限屆至時生效,期限屆滿后失效。
4.約定必須是當事人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
3.婚前訂立的約定應在婚姻締結時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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