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或者分居期間達成的財聲分割協議,當事人無證據證明其具有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的法定情形,或協議已經覆行完畢的,應認定協議對雙方有拘束力。如果財產分割協議以離婚為前提條件,而雙方未離婚的,應該允許當事人反悔。
微信號復制成功
微信號:lawyer02164
請返回微信添加朋友,粘貼微信號
我知道了
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或者分居期間達成的財聲分割協議,當事人無證據證明其具有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的法定情形,或協議已經覆行完畢的,應認定協議對雙方有拘束力。如果財產分割協議以離婚為前提條件,而雙方未離婚的,應該允許當事人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