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12月份,全國80%的地區都進入了真正意義上的冬天。然而轟轟烈烈的彩票游戲卻讓不少彩民在這個冬天享受著火一樣的激情。雙色球在近4期開獎中,已經連續中出了15注一等獎。特別是進入12月以來,僅兩期時間,雙色球就捧出了10注500萬。
從某種角度來說,彩票似乎只是一種游戲,并不能稱之為一種投資理財方式。但希望通過購買彩票而一夜暴富的,卻大有人在。于是隨著中國彩民隊伍的擴大,玩彩票也當之無愧地被戴上了“理財”的帽子。且不去說這頂帽子的冷暖,既然是帽子,就應該能起到遮風避雨的效果吧。于是,這種看似最簡單、最直接、最快捷的游戲,成為了大批彩民的投資理財工具。
曾經有這樣一對夫妻,丈夫是個鐵桿彩民,將收入的20%都用來買彩票,就盼望著有一天能中回頭獎。妻子一直對丈夫的這種行為不能理解,兩個人每天都為這事吵架,最后終于離了婚。領完的第二天,雙色球開獎了,丈夫上一期買的彩票中了兩注500萬,這一下,不光把他之前買彩票的投入全都賺了回來,而且這錢賺得簡直就是在眨眼之間。很快消息就傳開了,妻子得知這一消息后,找到前夫,要求其將獎金分給自己一半。丈夫說,就是因為你不同意我買彩票才離的婚,現在我中獎了,我憑什么把獎金分給你一半呀?最后兩個人為此大打出手,并鬧上了法庭。
后來,法院的判決下來了,丈夫需要把獎金的一半分給妻子。丈夫非常不服氣,找到了一位專門做婚姻案件的律師。
律師聽完他的陳述,給出了意見:“法院判得對”。那為什么離婚后中的獎,還要由夫妻二人共同享有呢?原來,雖然中獎是在二人離婚之后,但是買彩票的行為卻是發生在雙方離婚之前。也就是說,丈夫買彩票的錢,屬于二人的共同財產,基于共同財產所買彩票中獎的獎金,自然也屬于二人的共同財產。由于買彩票時,能否中獎其實已經是確定下來的了,只不過結果在隨后才能公布,并且這個結果并不可能以買彩票的人的意志為轉移。這也說明了,彩票中獎是在離婚之前就已經確定下來的事情,當然應該屬于雙方共同財產。與此類似的,還有其他中獎的情形。
已經有4年彩齡的徐小姐說,看別人中大獎心里癢癢,所以自己試一試。中了當然高興,不中也就當捐了福利事業了。的確,她的這種想法幾乎代表了80%彩民的心理。但獎金再高、中獎率再大,能夠中獎的畢竟也還是極少數人。加上彩票的種類繁多,盡管門檻低,但也并不是誰都能玩得轉的。如果非要玩彩票,請嚴格控制您的投資比例。并且,中獎之后,面對突如其來的財富,您想好怎么花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