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女士:我老公幾年前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商品房,采取了虛假單身證明方法進行貸款,到目前我們雙方已分居五年,孩子十四歲,現在,我想離婚,對那房屋,我有權要求分割嗎?
曾律師:你有權要求分割該房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除個人婚前所有財產和夫妻另有約定外,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所得的財產,均屬于夫妻共同所有。你老公在你們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雖然是以個人獨立出資的方式,采取了虛假單身證明的方法進行貸款,以單身名義購買商品房,但該房屋仍應當被認定為你們夫妻共有財產,因此,你應該有權要求分割該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