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對財產關系的約定合法嗎?
為了充分體現婚姻行為的自主性,法律允許當事人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對婚前婚后的財產關系進行約定。如果這種約定與法律規定的財產分配情況不相同,約定優先。
夫妻雙方在進行財產約定的時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約定是雙方真實的意思,禁止任何欺詐、強迫行為;(2)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3)不能損害第三方的利益。另外,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對財產的約定(4)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 財產約定對第三方有約束力嗎?
如果該財產約定損害了第三方的利益,該約定本身即屬于無效合同,自然對第三方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如果該約定并沒有損害第三方利益,是否對第三方產生法律效力要看其是否已經知道夫妻之間對財產的約定。如果第三方已經知道該約定,就要受該約定的約束;如果不知道,則不受該約定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