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面對離婚問題的時候,妻子們一定不會想到去調查老公名下的財產,等到了對簿公堂的時候,再想調查就晚了。為什么這么說呢?但凡是老公想離婚的,特別是“家大業大”的老公們想離婚的,多半早就把名下的財產轉移的差不多了,這還是你知道的,你不知道的,人家可是連轉移的必要都沒有,因為你不可能對你不知道的財產提出分割的要求,法院也不會對你無法提供線索的財產進行調查。那些“家大業大“的老公們有了想離婚的念頭后,會把新購置的房產、車輛等大額財產落到別人的名下,可能是老公的父母,也可能是老公的兄弟姐妹,落在情人名下的也不是沒有。有的老公會把公司股權轉移給別人,或以其他人的名義進行投資,實際的經營管理人還是自己,這種情況下,妻子們只有依靠專業的律師調查取證,才有可能在離婚時爭取到屬于自己的財產權益。
那么,這些事業有成(包括但不限于事業有成)的老公們,為什么這么煞費苦心的隱藏和轉移財產呢?筆者認為,凡是工作上做的比較出色或生意上做的比較成功的已婚男人,大多會讓妻子安心在家做富太太,讓自己在職場上或商場上打拼。隨著他們財富和人脈的不斷積累,自我膨脹也會越來越嚴重,在他們心里,會不斷的強化自己在家庭和事業上的重要性和主導性,久而久之,對妻子們的付出就越來越視而不見。隨著時間的流逝,當妻子們不再漂亮迷人,身材也不再苗條,當噓寒問暖變成嘮叨,當擔心變成不信任,當刻意的打扮變成瞎折騰,當交流變成爭吵,當爭吵變成不爭吵,至此,妻子們也就順利的完成了由嬌妻到糟糠的“蛻變”。不管是基于什么原因的離婚,這些老公們都不會愿意把“自己”創造的財富分給糟糠一半,更何況,這個糟糠馬上就會和自己一點關系都沒有了(雖然她還是孩子的媽),或者很快又會升級成為嬌妻,當然是別人的,那和她平分財產不等于便宜那后來人了嗎,“聰明”的老公自然不會這么“傻”。
避免老公隱藏、轉移財產的方法,主要有兩個大的方面:
一、妻子和老公共同進步。
如果是夫妻店或由妻子和老公共同經營管理公司,或者共同享有公司股權的,老公們想隱藏、轉移財產的機會就比較少,或者干脆由妻子掌管財政大權,老公們就是想在共同財產上做文章也會苦于沒機會。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妻子雖不參與老公的生意,但自己也是事業有成或在單位身居要職,不管是社會地位、人際關系和收入都不在老公之下,這種女強人型的妻子,會對老公的風吹草動了如指掌,說不定還會行動在老公的前面。當然筆者不是鼓勵妻子們先去隱匿、轉移財產,但居安思危之心和自我保護意識必須有。
二、時刻觀察,處處留意。
對于以居家為主的妻子們,更要居安思危,尤其是老公有外遇苗頭,或是其它原因致使夫妻感情出現危機的。第一,要了解老公名下或參與經營管理的公司的情況,包括公司名稱、股東出資情況、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公司投資情況、公司名下的不動產和車輛等,可以通過平時和老公多交談或者和老公的朋友、同事多交流,獲取對自己有利的信息。有條件的妻子可以聘請專業律師,對上述情況進行全方位的調查,并同時固定證據,即使不離婚也有必要做到心中有數;第二,平時注意保管好大件商品的發票和各種財產憑證,包括購房合同、房產證、購車合同、行車證、銀行存單和股票證券憑證等,對于自己無法長期保管和控制的各種單據和憑證,應找機會留存復印件,或記錄下主要內容;第三,經常留意老公手里的各種大額購物發票和銀行存折(卡)的資金流動情況,看有沒有以老公名義付款而將所有權落在別人名下的房產和車輛,或是購買貴重物品贈人,或是老公名下存折(卡)上有大額支取和轉賬的,要知道,那可都是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你老公孝敬他爸媽了也就算了,若是你老公拿著你們的錢在外面養情人,生私生子,最后再把你掃地出門,那你不是虧大了。
綜上,筆者還是建議有條件的妻子們應該聘請有經驗的婚姻家庭律師,對老公名下的和老公實際控制的財產做一個全面的調查,即使不離婚,做為妻子也有必要知道自己家里到底有多少錢,如果要離婚,那就更有必要了。能共患難而不能同富貴的夫妻不在少數,當婚姻走到盡頭的時候,不管妻子們有沒有參與家庭財富的創造,只要是法律規定屬于夫妻共有的財產,則都要據理力爭,縱使他有身家億萬,也要分他半壁江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