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被稱為光棍,不少人都希望在這一天能找一個最愛的深愛的想愛的親愛的人來告別單身。廣東的李先生和女友也想趕在這天登記結婚,然而他卻因為不能證明單身差一點脫不了單。
李先生在遇到現在的女友之前曾經有過一段婚姻,他和前妻因為感情破裂在前不久剛打了場離婚訴訟官司,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并出具了離婚判決書。
離婚之后,李先生和現女友梁小姐相愛,兩人在一起后感情迅速升溫,很快就認定了對方,兩人商量著結婚的時候。這不,正好趕上“光棍節”,于是兩人決定在特別的這天登記結婚,紀念在“光棍節”告別單身。
11月11日,李先生起個大早,穿上西裝,打上領帶,意氣風發地去接女友梁小姐,兩人高高興興地來到從化民政局準備登記結婚。
很多年輕朋友跟李先生一樣,也選中了這天結婚,所以民政局前排隊領證的人真不不少。排隊等了近一個小時后,終于輪到李先生與梁小姐。然后在按照登記流程審查材料的時候,出現了一些問題。原來登記結婚首先要證明各自都為單身,而李先生拿出了一張從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民政局工作人員卻告訴他,單憑一張離婚判決書不能證明已經離婚,不能為其辦理結婚登記。
李先生急了,都通過法院訴訟離婚了,還有離婚判決書,怎么不能證明自己是單身?還有什么比離婚訴訟判決書更具有證明力?
面對著急的李先生,民政局工作人員進一步解釋,離婚判決書并不等于離婚證,離婚判決書加上相應的裁判文書生效證明,才能起到與離婚證同樣的法律效力。并且建議,李先生趕緊去法院出具一份證明。
李先生只得火速趕往從化法院,申請開具裁判文書生效證明。為了不耽誤李先生結婚,雖已下班但辦案人員還是到檔案室查檔,并開具了證明。當日下午,李先生和梁小姐順利拿到結婚證,總算在“光棍節”脫單了。
上海離婚律師提醒,我國《婚姻法》規定,登記結婚的當事人必須是自愿和無配偶。很多離婚案件的當事人都以為只要有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就可以證明婚姻關系已經結束,其實是不完全正確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還需要配合裁判文書生效證明,以證明該裁判文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