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身患重病,丈夫竟兩次起訴離婚!法院要求離婚后丈夫可以對妻子的醫療費給予一定的資助和補償竟也被拒絕。上海離婚律師指出夫妻雙方在共同生活中應該互相扶持、互相尊重,彼此之間負有互相撫養的義務,不應在一方危難之時棄之不顧。
李某和劉某2012年相識,2014年結婚?;楹髢扇艘恢备星椴诲e。變化是從2017年5月開始的,妻子劉某被查出患有宮頸癌,需進行放療和中醫調養,整個治療過程相當漫長,并且花費不菲。也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夫妻關系發生了變化。男人對女人的病情關注得越來越少,兩人之間爭吵頻頻,2017年7月開始分居。后李某兩次向岱山法院起訴要求與劉某離婚。法院多次對該案進行調解,并提出在理解李某顧慮的情形下,希望李某能對妻子離婚后將會發生的醫療費用作出一定的資助和補償。但是這一要求也遭到李某的拒絕。最終法院判決駁回李某訴訟請求。
上海離婚律師認為夫妻雙方在共同生活中應當互相尊重、互相扶持,履行互相扶養的義務?,F在妻子劉某患有重病,原告李某本應盡到作為丈夫的責任,承擔起照顧妻子的義務,而不應在妻子危難之時棄之不顧,其離婚的條件與目的既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也背離了我們所倡導的夫妻和睦、互幫互助的家庭美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修正)》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滬律網提示:夫妻關系來之不易,互相之間應當珍惜,既作為自己一生的伴侶就應該承擔應盡的義務,在一方為難時棄之不顧既違反法律規定,也是有違道德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