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兒育女一直以來被認為是女子的重任,夫妻結婚后,男女雙方的父母自然是最想要孩子的。上海婚姻律師指出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逐漸轉變,因生育問題產生糾紛導致離婚的不在少數。有一對夫妻結婚多年仍沒有孩子,婆婆認為是兒媳的問題,甚至強迫兒子和兒媳早日離婚,殊不知最后查出是兒子的身體問題導致的不孕。
阿霞和丈夫結婚已經有三年多了,在此期間阿霞的婆婆一直都催促他們趕緊要孩子,剛開始還只是言語上的暗示,到最后直接是各種催促,另外還買了很多補藥給阿霞喝,說想讓阿霞把身體補好了,然后能夠快點懷孕。婆婆一催促,阿霞和老公兩個人也特別著急,但是三年多過去了,阿霞的肚子還是一點消息都沒有。如果不是可以避孕,怎么可能結婚三年了還是沒有孩子,婆婆開始懷疑是阿霞不想要孩子,可是阿霞在得知婆婆的想法時,明確告知她自己也是想要趕緊有孩子的。阿霞為了能夠快點懷上孩子,便上醫院檢查身體,本來只是想查查看身體怎么樣,然后好開藥調理身體,讓阿霞措手不及的是,她去醫院檢查的單子放在房間的時候被婆婆發現了,而婆婆只是個農村婦女,對于這樣的單據根本什么都不懂,而婆婆只是看到了單據上B超兩個字就一直認定阿霞的身體有問題,再聯想到阿霞這么久都沒懷孕,便猜測阿霞是不是不能懷孕。阿霞真是又委屈又生氣,本來只是檢查個身體,卻被婆婆懷疑是不孕,可是現在任阿霞怎么解釋,婆婆都不相信阿霞的身體是沒有問題的。自從婆婆開始懷疑阿霞不孕后,婆婆就一直逼迫兒子和阿霞離婚,說不會生孩子的女人不配當她的兒媳,幸好阿霞的老公是個明事理的人,沒有聽從婆婆的話。但是阿霞的婆婆卻一直不依不饒,每天都在家里吵鬧,這時候事情的轉機來了,阿霞的老公因為之前身體不太舒服,也去醫院做了檢查。這一檢查才發現原來不孕的人竟然是阿霞的老公!婆婆在得知這件事的事后一直都在求阿霞不要離開她的兒子。阿霞內心是什么滋味都有,她想婆婆怎么這么自私,不孕的人是她的話就一定要離婚,現在不孕的人是丈夫,她就不能離婚了。雖然婆婆很自私,但是阿霞覺得,在她被婆婆懷疑的時候丈夫那么體貼從沒怪罪她,現在她也不會想要離婚的。
滬律網提示:因生育問題導致的糾紛,可以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像上述案例中,婆婆干涉兒子兒媳的婚姻,而兒子兒媳之間沒有產生矛盾,雙方也沒有選擇離婚,但是如果兩人因婆婆的關系而產生了重大的糾紛,嚴重影響夫妻生活,則也可以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雙方因是否生育發生糾紛,致使感情確已破裂,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法院經調解無效,應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五)項的規定處理。
上海婚姻律師表示:阿霞的婆婆誤認為阿霞無法生育而逼迫兒子和阿霞離婚,這樣的行為是干預婚姻的行為,因為婚姻是男女雙方之間的事,任何其他人包括雙方的父母都無權干涉,如果存在暴力手段干涉的,還可能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