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是我們生活中常見的交通工具,不僅出行方便,價格也是最為劃算的。但是在近日,一孕婦因為坐公交車時,錯過了下車的站盤,居然與司機搶奪方向盤,出現車禍,導致包括孕婦在內20余人受傷。
12月25日傍晚,貴州省貴陽市一輛202路公交車行駛到此南門附近時,不知道怎么會是就忽然撞上路邊電線桿,車上20余人受傷。目擊者表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聽到巨大一聲響,就出現了如此大的交通的事故。
根據乘客高小姐稱,當天晚上這輛公交車駛離星云家電城站后,一名帶著孩子的中年女子大喊停車,說自己做過了站。公交車司機按照規定回應“車已過站,可在下站下車”。公交車也平穩的駕駛,越來越遠。沒有想到該女子穿過人群,沖到了司機的背后,誰都沒有想到她會去拉司機和方向盤。“然后就聽見‘嘭’的一聲巨響,公交車撞到路邊的電線桿。”高小姐說,在當時她的腰部也受到了撞擊。
警方到達事發現場看到,出事的公交車半邊車頭已經沖向人行道,撞上電線桿,擋風玻璃破碎,車頭車燈、車身被撞爛,滿地都是玻璃。值得慶幸的是,人行道上沒有行人,否則后果不堪設想。事故發生后,市民撥打了120,兩輛救護車趕來將傷者送往醫院檢查治療。據乘客透露,此次事故共有20余人受傷,甚至其中一人為6個月身孕的孕婦,在送往醫院途中一直喊肚子痛?,F在還不知道怎么樣了。
滬律網提示:坐公交車坐過了站,相信有不少的人經歷過這樣尷尬的事情。而且,公交車站盤與站盤之間相隔的距離并不是很遠,大部分人會選擇下一站下車,畢竟公交車的行駛也有著明文規定。但是在本案中,該女子的行為導致出現交通事故,20余人受傷,簡直是不可理喻。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上海刑事律師表示:社會的和諧發展需要人民來維護,尤其是公共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不僅是對他人生命安全的負責,也是對自己生命安全的負責。本案中,一個任性的舉動,釀成大禍,給廣大人民上了生動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