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銀行存款的查找: 1.可以從相關人簽定的合同,或是往來信件、傳真及有關文件中查找; 2.所有的銀行開戶行為都受人民銀行的統一管理,因此,可到當地銀行進行調查; 3.根據被執行人交納水、電等費用的情況,到相關管理部門調查其帳號; 4.到工商局的有關部門查詢被執行人帳戶、帳號情況。
以上是金錢方面的查找,如果是動產或不動產,又如何查找呢? 動產的查找尤以機動車輛查找居多。被執行人有無車輛、車輛狀況如何只需到有關部門查詢即一目了然。 不動產的查找則主要是到土地、房產、國有資產、林業等管理部門查詢,由于不動產也需經過登記,故而對不動產的查找也較容易。
知識產權是一項比較特殊的權利,它也可以成為被執行的對象。一般通過查看證書、作品及必要時向國家專利局、商標局查詢的辦法取得這方面的詳細資料。當然,知識產權依法經拍賣、變賣之后才能具體地執行。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精神,對于被執行人從有關企業中應得的股息或紅利等,已到期的,人民法院有權裁定禁止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并可要求有關企業直接向申請人支付;對于預期的收益,人民法院可以先予以凍結,禁止到期后被執行人提取和有關企業向被執行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