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7歲的趙清1990年底與馮浩結婚,婚后生了一個女兒,今年12歲了。2001年起,趙清發現馮浩開始夜不歸宿,對家里的事也是不管不問。趙清了解到,馮浩與一位宋小姐發生了
今年37歲的趙清1990年底與馮浩結婚,婚后生了一個女兒,今年12歲了。2001年起,趙清發現馮浩開始夜不歸宿,對家里的事也是不管不問。趙清了解到,馮浩與一位宋小姐發生了不正當的關系。后來,趙清又發現丈夫竟然貸款買了一套房子,和那位宋小姐明目張膽地同居。
深受傷害的趙清于2002年6月向法院起訴離婚,但后來出于種種考慮,未開庭前她主動撤訴了。2002年12月,終于又下定決心離婚的趙清再次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被法院駁回。直到2003年底,馮浩與宋小姐在外面時被公安機關抓獲,徹底對丈夫失望的趙清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認為,趙清與馮浩確為感情破裂,且有足夠證據表明,導致兩人感情破裂的責任在于馮浩與他人非法同居。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并通過民事調解方式,由馮浩給付趙清損害賠償金3萬元,其他財產和問題由兩人協議分擔。
(本案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