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出軌,妻子起訴離婚并索賠精神損失5萬元。今日上午通州法院通報稱,一審支持了妻子的訴訟請求。
小鳳(化名)與丈夫高某上學時即談戀愛,高某外形俊朗,入伍當兵五年,小鳳一直耐心等待,此后二人終成正果,于2010年結婚,后生育一子。
小鳳婚后發現高某經常上網,通過陌陌或QQ等聊天工具與異性進行曖昧交流,而且還經常夜不歸宿,有時一連幾個月不回家。
期間,小鳳曾收到一陌生年輕女子的信,信上寫明該女子在不知高某已婚的情況下與高某發生關系且懷孕,得知高某已婚后斷絕關系,該女子寫信的目的是讓小鳳了解高某此人,別蒙在鼓里。
因矛盾無法調和,高某起訴離婚。小鳳同意離婚,提出因高某出軌索賠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訴訟中,小鳳出示了大量高某的開房記錄,其中有七次7天連鎖酒店的開房記錄顯示高某與同一名異性楊某同時入住,入住時間一般在晚上12點之后。在證據面前,高某仍然辯稱自己是用會員卡幫助他人訂房,自己沒有入住。經法院核實,開房記錄顯示的入住人就是實際入住人。
法院認為,開房記錄足以證明高某違背婚姻的忠實義務,與異性存在不正當關系,是離婚的過錯方,判決雙方離婚,高某賠償小鳳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