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業不斷發展,不少在外打工的人不選擇買房而是租房。租客和房東由于合同、押金等往往會鬧出一點糾紛。
在天星橋制藥三廠附近租了一套老房子的劉某,租房沒有多久就想退房,寧愿放棄2000的押金和租金也要退房。房東卻不愿意,竟要求劉某給他賠償,無奈之下的劉某只好報警處理。
現年43歲的劉某為了打工方便在天星橋制藥三廠附近租了一套老房子,由于租金不貴,劉某與房東簽下兩年協議,費用每季度一交。隨后劉某一共交給房東房租及押金2000元。然而租房沒有幾天,劉某就提出要退房,且不要房租及押金。可奇怪的是房東一直不愿意退房,房東說當初簽的是兩年合約,劉某屬于違約,要求賠償才肯退房。劉某只好報警。
警方經過了解得知劉某退房原因是樓下每晚都有人打麻將到23時,根本睡不好覺,于是決定退房。劉某解釋,他寧愿不要押金和租金,他已經找好了房子,隨時都可以搬離,但是房內還有貴重物品,他如果丟下鑰匙就走,丟了東西不好解釋。劉某認為他提前退房已經承擔了自己應盡的責任,但房東還要求賠償就是不合理了。
經過警方協調房東同意和劉某做好退房移交工作,對于打麻將擾民的居民,警方也進行了批評。
滬律網提示:遇到噪音擾民的情況可以尋找相關部門尋求幫助,例如管理施工噪聲(除搶修、搶險作業外,任何單位一律不準夜間(晚22時至次日6時)施工)可以向當地行政區的環保局投訴;社會噪聲(嚴格控制交通噪聲及群眾自發組織的各類產生噪聲擾民活動、鳴炮、鳴笛以及娛樂場所產生的社會噪聲等)直接撥打110尋求幫助。
我國《合同法》規定: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本案中,房東在出租房屋時應該事先講清楚周圍會有噪音的問題,不應該對劉某隱瞞此事,違反了誠實守信原則。在劉某有正當理由提出退房后,房東應該與劉某做好移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