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法律咨詢: 我們結婚十年了,也辦過宴席,在結婚的第二年,我的岳父幫我們辦了結婚證,在辦結婚證的時候我們夫妻都沒在現場,最近我到民政局查了一下,民政局沒有我們的結婚檔案,我想這可能是當時辦證的時候沒有按正常程序來辦,現在我也把結婚證給扔了。現因性格不合分居快兩年了,我們雙方都有強烈的愿望離婚,可是卻遭受雙方父母的反對,我們倆都很痛苦。我們想離婚怎么辦?
法律咨詢律師解答:不知你們的結婚證是否真實。如果是假的結婚證,本身就是無效的,你們屬于非法同居關系。如果是真實的,可以提起離婚訴訟。既然您們雙方對解除婚姻關系沒有異議,您們可以到婚姻登記處補辦結婚證,然后再到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