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名為《關于修訂完善婚姻法律制度的提案》基于民革中央去年針對婚姻法律制度實施情況在遼寧、天津、廣東等省市進行的調研。
民革中央在調研中發現,婚姻登記程序過于簡單,離婚門檻低,是現行婚姻法律制度存在的首要問題。
提案稱,現行制度規定,只要雙方只要達成協議,就可在民政部門即時辦理離婚手續。婚姻自由原則被濫用,致使近年來離婚率逐年攀升。
中國民政統計數據顯示,2002—2013年,結婚登記對數增長了71.4%,離婚對數增長了197.4%,離婚對數占結婚對數的比重從15.0%增加到26.1%,粗離婚率從0.9‰上升到2.6‰。
調研中還發現,婚姻法對有未成年子女的當事人的離婚缺少干預,同時缺乏對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的保護,包括未明確父母已經離婚的未成年人監護權歸屬問題;缺乏對父母探視未成年子女權利的保障;未對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的最低標準作出規定,現實中撫養費的確定與執行難度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