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情況下法院會判離婚?
(1)出現離婚的法定理由,法院會判離婚。其它情形,法院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
(2)第二次起訴離婚(部分地區如天津要三次起訴離婚,特殊情形如一方重病等也并非二次起訴離婚就判離);
(3)一方被判刑,刑期較長;
(4)一方被宣告失蹤;
(5)一方出軌(非重婚和同居),情節較嚴重;
(6)證實一方同性戀。
2、離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3、沒有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訴離婚是否會判離婚?
具有以下情形,有機會獲得法院判決離婚。
(1)第二次起訴離婚(部分地區如天津要三次起訴離婚,特殊情形如一方重病等也并非二次起訴離婚就判離);
(2)一方被判刑,刑期較長;
(3)一方被宣告失蹤;
(4)一方出軌(非重婚和同居),情節較嚴重;
(5)證實一方同性戀或性無能。
4、對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訴離婚?
可以。建議先去公安機關人口失蹤,再憑人口失蹤的報案記錄起訴。法院將采用公告方式送達相關文書。
5、女方在懷孕期、哺乳期或流產,是否可以起訴離婚?
在懷孕期、分娩后一年內或流產半年內,男方不得起訴離婚,但女方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