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費產生于男女雙方解除戀愛、同居、婚約以及婚姻關系過程中,所以,男女之間的不同人身關系自然就有不同的分手費類型。
1、戀愛分手費。
戀愛分手費是指男女雙方解除戀愛關系時,雙方約定或一方自愿給付的分手費。
2、婚約分手費。
婚約也稱訂婚或定婚,是男女雙方為了結婚的目的而對婚姻關系所作的事先約定,是男女雙方對戀愛關系在一定范圍內的公示行為。婚約分手費即是男女雙方解除婚約關系,雙方約定或一方自愿給付的分手費。
3、同居分手費。
同居是指男女雙方在合意的基礎上在相對固定的地點以朋友、情人甚至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同居包括戀愛同居(目前高校學生最流行的一種方式),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即“包二奶”),單身族同居(又稱自由人同居,雙方有意即合,無意即散)。同居分手費是男女雙方解除同居關系時,雙方約定或一方自愿給付的分手費。
4、離婚分手費。
現實生活中,離婚已司空見慣。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系時,雙方約定或一方自愿給付的分手費的情形時有發生,且大多發生在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的情形中,包括雙方在民政部門登記離婚和人民法院主持雙方調解離婚。當然,如前文所述,婚姻關系被判決解除時,不可能因判決而產生分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