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當事人是否對財產有約定,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且內容合法有效者,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其次夫妻雙方無約定、有約定但雙方有爭議或約定內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共同財產制來處理。對夫妻法定共同財產的分割,應由當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達成協議解決。協議不成時,再訴訟解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應首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效時,再進行判決。無論是協議、調解還是判決都必須遵循夫妻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一般進行均等分割,但也要考慮結婚時間的長短,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以及財產的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