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分割財產時,如何得知配偶的真實財產狀況?正由廣州市人大審議的《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規定(草案)》規定,一方持有效夫妻關系證明,可查詢對方的財產,有關部門有協助義務。銀行等金融機構表示,因《金融法》的限制,無法配合這一規定。
個案:離婚時丈夫的存折不見了
王女士發現丈夫包二奶,丈夫提出離婚。在分割夫妻財產時,王女士發現丈夫一本有10余萬元的定期存折不見了。老公說買股票全虧了。但是否真賠在股市上王女士不得而知,她沒分得這部分共有財產。
正在修訂的《草案》對此規定:夫妻一方有權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證明夫妻關系的有效證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車輛管理部門等機構查詢另一方的財產狀況,有關部門有協助義務。
銀行:有為儲戶保密的義務
房管、工商、車輛管理部門表示可以配合調查,但銀行等金融機構稱,因有《金融法》的限制,無法配合這一規定。這意味著配偶的銀行存款、股票等難以被核查。
銀行方面說,按中國人民銀行的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規定,銀行有為儲戶保密的義務,不能向第三方透露賬戶信息,公檢法等國家權力機關除外。招商證券有關人士也表示,除了公檢法權力機關及賬戶人與被委托人簽訂了委托書兩種情況外,不允許第三方查詢賬戶人的股票賬戶信息。
律師:銀行應允許查配偶財產狀況
律師說,既然夫妻雙方的財產是共有的,就不存在個人隱私的問題。銀行等金融機構應該針對夫妻這種特殊的關系,允許配偶一方查對方的財產狀況。游植龍還表示,倘若配偶一方在外地有財產,那該規定能否依然有效,能否要求外地有關部門協助調查?這些細節都需要在《草案》中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