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婚姻走到盡頭,一套買進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讓本想平靜分手的他們互不相讓。怎樣分割這套房子,才能讓雙方都不覺得吃虧?
李女士與劉先生結婚10年,最近感情出現了危機,夫妻倆到法院鬧起了離婚。“其他都沒有什么爭議,平平靜靜地談妥了。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房子該怎么分。”李女士說,幾年前,他們夫妻買到了一套經濟適用房。房子是丈夫單位自建的,面積120平方米,購房款45萬元。購房協議簽訂于2007年,已經辦理了“三證”。“現在,這套經適房周邊的商品房市價已經飆升到了近10000元/平方米。我們該怎么分割,是按購房時的優惠價45萬元,還是按照現在的市場價?”
法理:
目前來看,這的確是一個棘手的問題。像經適房這樣的優惠房,其交易要受到諸多政府規章、政策文件的規范和約束,而且與個人的工齡、職務、家庭居住狀況等因素密切相關。“這類房產的分割問題在實踐和法律理論中,并沒有統一的解決方法。”就李女士這套還沒有滿5年、不能上市交易的經適房而言,按原購買價進行分割肯定是不對的,但也不能完全按周邊商品房市價進行簡單分割,畢竟這類房子日后的交易也會受到諸多政策限制。“最佳的方案是在市場價的基礎上,扣除營業稅、綜合地價款(土地出讓金)等后再進行分割。”
切蛋糕的人最晚吃蛋糕,因此只有把所有蛋糕都盡量切得一樣大時,才能保證自己不吃虧。李女士夫妻可以利用這個原理來分割這套經濟適用房。采取雙方競價拍賣的方式分割財產,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