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美國媒體大亨默多克與鄧文迪離婚的消息傳出,令世界震驚,尤其是默多克與鄧文迪離婚財產分割問題更是引發各界人士的高度關注,大家非常好奇在美國離婚財產的分割與中國有什么不同。下面滬律網婚姻法編輯為大家針對中美離婚財產分割比較來展開分析,解開大家的疑惑。
■共同財產分割
美國:離婚時共同財產各一半
美國人離婚率高,離婚自然也涉及到家庭財產的分割,美國的婚姻法叫做“結婚、離婚法”。為了保護家庭的完整特別是女性的權益,美國的亞利桑那州、加州、愛達荷州等10個州對已婚家庭財產實行“共同財產”法律保護。在這些州,男女結婚后,不論一方是否工作,男女雙方在婚姻期間的財產,所賺的錢或者是債務,是雙方所共有。美國還有40個州實行的是公平財產法律,在婚姻期間,男女誰賺的錢、誰積累的財產就歸誰所有,但在離婚時不是按照誰擁有多少財產來劃分,而是考慮很多因素。
美國50個州在家庭財產法律上分成兩派,對離婚的財產劃分也是兩種處理方式:
實施“共同財產”的州,夫妻離婚就采用共有財產分割法,這挺簡單,不想過了,沒問題,婚后的家庭財產男女一人一半。
在實施公平財產法律的州,男女離婚時分割家產按照公平分割財產法來執行,它不是離婚男女一半對一半來分家產,而是講求公平,而什么叫公平呢?這里面就有學問了,原則上對女性不能不公平。按照公平分割法分家產,主要考慮的因素有:雙方的年齡、身體狀況、教育程度、是否為殘疾人、雙方的收入、離婚后未來賺錢的能力、離婚后獲得資產的能力、被撫養兒童的特殊需要、對家庭非金錢類的貢獻、結婚時間長短、婚前對家庭財產的貢獻、非夫妻共同擁有的財產、家庭資產的增值、離婚的原因、分割財產對納稅上的影響等。
根據上文的描述,美國夫妻離婚,財產一人一半。然而,這位美國新聞媒體大亨、身家過百億美元的富翁默多克與鄧文迪離婚,他們的財產是否一人一半呢?據美國的新聞媒體報道說,默多克和鄧文迪簽署過婚前協議,協議中規定鄧文迪不會從離婚中獲得新聞集團的任何股權。但據稱,默多克和上一任妻子離婚時,簽署了支付17億美元的離婚協議,參照這一數字,鄧文迪與默多克離婚或可得10億美元以上補償。
中國: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在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時作出明確規定后指出“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包含了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二)在夫妻離婚時,只要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應根據不同情形來分割夫妻共同共有財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依《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認為婦女掙的少,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依《婚姻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后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