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有稱為刑事拘留。它是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遇到緊急情況下,暫時限制罪該逮捕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方法。刑事拘留的具體適用是:(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被發覺的;(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5)的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治安拘留是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而采用的強制方法。司法拘留是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采用的強制方法。明確它們之間的區別避免混淆,在司法實踐中是十分必要的。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如下:
(1)它們的法律性質和適用的依據不同的。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而采用的一種強制措施,不是一種處罰。治安拘留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采用的一種處罰辦法。司法拘留則既是一種強制措施,當同時也兼備有處罰的性質,它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
(2)它們所適用對象是不同的。刑事拘留的對象是那些觸犯了刑事法律,需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者重大的犯罪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對象是那些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未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者。司法拘留的對象則是實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訴訟秩序行為的訴訟當事人,其他的訴訟參與人甚至是案外人。
(3)它們適用的目的和結果是不同的。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偵查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發生新的損失,刑事拘留的結果,一般轉為逮捕,刑事拘留的羈押期根據法律的規定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治安拘留的目的是為了對違法分子進行處罰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滿教育處罰就結束了。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懲誡那些妨害訴訟秩序的行為,用以保證訴訟活動得以順利的進行,司法拘留與判決結果不發生必然的聯系,被拘留的人在拘留過程中如果承認并改正了錯誤,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提前予以解除拘留。
(4)羈押的期限是不同的。刑事拘留的羈押法定期限為3~7日,最長不超過30日。治安拘留的羈押期限為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5)它們具體實施的機關不同。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負責行使刑事拘留權,公安機關還負責行使治安拘留的決定 權、執行權;人民法院負責行使司法拘留權,而那些被司法拘留的人則交公安機關代為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