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婚前財產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對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的范圍、權利的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榍柏敭a公證的好處多多,如,防止和減少夫妻財產糾紛的發生;保障夫妻雙方的合法權益;夫妻雙方良好感情的維系;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審判效率。因此,婚前財產公證越來越受到年輕人的青睞。
2、財產協議必須公證才有效嗎?
(1)公證不是財產協議生效的必經程序;
(2)只要是雙方協商一致,自愿達成一致意見即可,但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協議中可以有沒有利害關系的人作為見證人,但這也不是協議生效的必經程序。
3、簽訂合法婚前財產協議具備的要件
(1)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
形成書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雙方自行達成,也可以是在公證部門的參與下達成,但公證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該婚前財產協議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3)婚前財產協議內容上必須合法。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的財產是指婚前財產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所得財產,它既可以是生活資料,也可以是生產資料,既可以是有形資產,也可以是無形資產,但都必須是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如果本不屬于他們兩個人的財產或尚未確定是否存在的財產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權屬的財產,均不在此列。
4、想做婚前財產公證怎么辦?
第一步,當事人要準備如下幾種材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已婚的還要帶上。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權; 未拿到產權證的帶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第二步,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第三步,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會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義務,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后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后果,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正接待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員面前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