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按照銀行慣例,在購買商品房時,如果要辦理共同貸款,共同貸款人的關系就必須明確,如夫妻關系、子女關系,否則不予辦理。
有房才有家,福利分房的終結和住房貸款的流行,讓越來越多的年輕情侶加入了婚前購房的行列。此時,如果雙方還未履行,會有小小的周折。
這種情況下,名義上的貸款人只能是一位。而在售樓處,如果是貸款買房的話,只能按“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處理,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的統一。
因此,情侶雙方一定要在事先就明確以誰的名義購房。如果雙方共同出資,且一定要署上兩個人的名字,也不是沒有解決辦法。法律專家建議情侶們在共同購房前可以申請一份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是一個人的名字,但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明確房產的共同歸屬,這一約定受到法律保護。與此同時,雙方確認各自的出資額或所占份額,進行必要的公證。一旦發生誰也不愿看到的變故、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對此進行清晰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