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夫妻出現矛盾時掌握財產一方往往轉移財產,甚至在夫妻關系風平浪靜時早有離婚打算的一方就會提早行動讓共同財產縮水或消失,另一方發現后如果不提出離婚,難以依據《婚姻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如果夫妻不離婚,能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呢?婚后請求財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
遼寧國宸律師事務所劉春瑩律師的回答是:不離婚也可以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一、有重大理由的可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四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二、父母出資買房屬個人財產,不能分割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三、共有房屋難追回但可以主張賠償
按照《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賣共有房屋,另一方無權追回已出售的房屋,而賣房款又可能明顯低于離婚時的房屋價款。另一方可以請求賠償損失的規定,保護了婚內弱勢方的利益。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共同還貸款一方可分得房屋部分增值
如何分割婚前一方按揭房屋也是離婚案件的焦點問題之一。劉春瑩律師談到,參與還貸款一方非常關心房屋是不是共同財產,分割時自己能不能分得房屋的增值。現在規定非常明確,這一方不但可以分得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還可以分得這部分款項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劉春瑩律師談到,該條規定對于夫妻雙方更為公平合理,將促進夫妻雙方同心協力共同為家庭做貢獻。
請求財產分割協議書范文
___________區民政科:
陳_______(男)與劉_________(女)自___年結婚以來,長期感情不合,雙方經協調決定離婚。現就家庭財產分割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包括,彩電_2_臺,冰箱_1_臺,音響_1_臺,存款_5萬_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于女方撫養孩子,家里的財物劉___只取自己的衣物、書籍,其余均歸陳________所有。
2.陳________,劉_______婚前財產仍歸各自所有,雙方財各自所有物并無爭議。
3.陳________,劉________現住房,系男方單位所有。賴____待離婚申請批準后自動搬出。
以上協議是________廠(男方單位)工會主持下,本著平等、自愿原則進行的,希望民政機關予以認可。
男方:陳__________女方:劉__________證明人:陳________(_____廠工會主席)
____年____月____日附:本協議一式四份男女雙方各一份見證人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