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拿調解書的郭女士臉上已不見往日的憂郁,嘴角還掛著微微的笑意。一個月以前,郭女士還是一個中度抑郁癥患者,離婚后拿不到財產而對生活喪失信心,并一度想要結束自己的生命。經過浙江德清法院的多次調解,日前,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議,郭女士前夫一次性補償其6萬余元。
郭女士與張先生原本是夫妻,曾經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但是婚后,郭女士一直未能生育,導致兩人之間感情漸漸變得疏遠。
近年來,夫妻之間經常因為瑣事而發生爭吵,彼此也不再包容對方,由原來的小吵小鬧變成了大吵大鬧。最終,無法忍受這種心理煎熬的郭女士決定和張先生離婚,并且簽訂了財產分割協議,約定房產歸張先生所有,由張先生作價補償郭女士。
但郭女士離婚以后發現,還有店鋪部分經營收益等夫妻共同財產沒有分割。不過,郭女士多次找張先生協商分割財產而未果。
由于受離婚風波的刺激和財產分割的困擾,郭女士整日精神恍惚,被醫院診斷為抑郁癥,一度想了結自己的生命。在親人、朋友的勸說下,郭女士向德清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德清法院法官在調解的過程中發現郭女士情緒異常激動。當得知郭女士患有抑郁癥后,考慮到郭女士的身體狀況的特殊性,研究決定派具有心理學知識和經驗的法官給她上門做心理輔導。
經過法官多次耐心的心理輔導與面對面交談,郭女士情緒漸漸穩定,愿意配合案件審理。同時,承辦法官也對張先生詳細闡述我國婚姻法關于財產分割方面的有關規定。
經過承辦法官多次釋法析理和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調解協議,張先生一次性補償郭女士6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