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讓妻子孫某在離婚時占到便宜,姜某偽造了一筆債務糾紛,瞞著妻子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屋折抵“欠款”,使得妻子在離婚時無法得到應有的財產。不過法官在審理時識破了姜某的手段,最終雙方通過調解結案。昨天即墨法院“家事心橋”調解室正式成立,同時公布了10起“家事案件”中保護婦女權益的典型案例。
離婚時“飛來”債主
2009年8月,孫某起訴與丈夫姜某離婚,雖經法院調解,但雙方均同意離婚,同時確定每人撫養一個孩子。在分割財產時,雙方爭議很大。孫某和姜某都是外地人,幾年前到即墨打工,兩人掙了些錢后在當地買了套房子。這套房子成為了他們爭奪的主要財產。孫某要求平均分割這套屬于兩人共同財產的房屋,可就在案件訴訟過程中,一名自稱債主的人將姜某起訴,稱姜某欠債還不上,拿房子頂賬,但一直沒有辦理房屋過戶。法院審查后認為,債主和姜某都沒有提供有效證據證明這筆欠債,姜某涉嫌偽造債務轉移財產。法院對姜某的行為予以處罰,同時為防止姜某再次轉移財產,依法查封了爭議房屋。
相互起訴變成鬧劇
案件繼續審理時,姜某仍然堅持要用房屋折抵債務,不同意平均分割。但孫某對丈夫“口中的”債務不予認可。雙方矛盾逐漸升級,姜某提起反訴、申請評估、要求調查取證,影響了正常開庭。另外,姜某的父母也多次到法院,表示不可能讓媳婦得到任何東西。而孫某的父母也到法院訴求,稱他們曾為買房墊了10萬元。在之后的法院多次調解中,孫某同意放棄房屋,而姜某也同意給孫某10萬元。“鑒于雙方均同意調解,法官尊重已達成的調解協議。如果雙方不同意調解,法院將依法宣判,男方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不分。”法官對此案做說明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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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溫馨客廳”聽傾訴
昨天即墨法院“家事心橋”調解室正式成立,在這里當事人有什么想說卻難以啟齒的話,都可以同審判人員聊聊。
與普通的辦公場所不同,調解室中間圍了一圈沙發,四周布滿十分溫馨的小飾品,儼然是一個家中小客廳。“我們希望當事人在這里能夠放松情緒,暢所欲言。”法官介紹說,即墨法院年均審結家事案件1300件,目前法院專門聘請了5名心理咨詢師,并任命了兩名心理咨詢師擔任陪審員,參與家事審判工作。
登記后知女方有病不“拜堂”了也要幫忙
2013年1月吳某和張某經人介紹后相識,當時張某患有精神疾病,但沒告訴吳某。當年10月兩人登記,打算在11月舉行婚禮。婚禮籌備期間,兩人常因瑣事爭吵,使得張某一度疾病復發,在11月住院治療。吳某發現了事情的真相,便到法院起訴離婚。而張某稱,自己犯病都是因為吳某,她同意離婚,但要求丈夫支付醫療費。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請心理咨詢師作為特邀陪審員參與案件的調解、開庭。心理咨詢師從專業角度證明張某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精神處于正常狀態。
法院認為,兩人都同意離婚,法院予以支持和確認,但對于雙方爭議的醫療費問題,法院認為,吳某和張某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取得了結婚證,確立了夫妻關系。夫妻應當互相幫助,互相扶養。張某因病支付了2萬元醫療費,吳某作為配偶應當積極幫助妻子治療疾病。因此張某的醫療費吳某應當承擔一半。
媳婦離家一走10年“不過了”缺席也要判
1999年劉某與妻子張某相識,并在一年以后領證結婚,2001年女兒出生。兩人結婚之后常因家庭瑣事吵架,期間兩人還曾經分居,女兒一直跟著父親劉某生活。2004年8月的一天,張某只身離開了家,劉某四處尋找沒得到消息。2004年12月,劉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給張某下達傳票,張某也沒有到庭。經法院一審判決不準離婚,劉某則帶著孩子過著“已婚單身”生活。
前段時間劉某再次向法院起訴,同時提交當地村委出具的證明,證明張某自2004年離家出走后一直杳無音訊。法院對張某家人進行了調查,其家人稱2009年時張某曾經回過家,但之后又走了,下落不明。
法院認為,張某離家之后,不履行夫妻義務和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再無音訊,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可認定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法院支持劉某的離婚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