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存續期間債務正確處理方法 在夫妻生活其間,難免會因為生活或工作的需要在手頭不方便的時候向他人借錢。而能夠借錢的人只能是各自一方的親朋好友,尤其是各自一方的父
夫妻存續期間債務正確處理方法
在夫妻生活其間,難免會因為生活或工作的需要在手頭不方便的時候向他人借錢。而能夠借錢的人只能是各自一方的親朋好友,尤其是各自一方的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這些人在借給錢的時候往往由于是直系親屬而不要求打條,或留下其他證據。同時即使有條,由于是直系親屬,一旦對方不認可,又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法院往往對此不與認定。這樣一來就造成了無論是借錢一方還是出借一方都會非常的不理解,甚至會出現激烈情緒。因此為了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使夫妻在離婚時債務的分擔問題能夠較為公平的得到處理,本人根據實踐經驗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在向他人借錢時,最好給出借者打欠條,而且夫妻雙方都要在欠條上簽字(無論對方是否要求寫欠條,也無論借錢的人與夫妻二人有什么樣的關系)。
2,如果出借人堅決不用打條,那么就必須要有其他證據輔助(如人證,錄音、錄像等)
3,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只要自己沒有在欠條上簽字,該欠款就屬于對方個人所欠,與己無關。
4,夫妻一方因辦公司,或者其他經營活動需要借款時,應當雙方協商,至少要征求對方意見,而且要留下相關證據。
5,無論夫妻哪一方對外借款,另一方一定要真正搞清楚該筆借款的實際用途。切切不能“一問即可”。
6,夫妻任何一方都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任何一方不可片面追求安逸。要堅決避免這樣的話留在嘴邊:“我那口子,什么都不用我管,里里外外他(她)都是一把手,我竟去省心的”。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將來就可能會出現可悲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