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思想觀念的更新與開放,近年來,非婚同居現象在日益寬容的社會環境下出現了與日俱增的發展態勢。目前,老年人非婚同居在我國較大范圍內存在,并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由于我國現行法律對于老年人非婚同居關系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也沒有對老年人非婚同居行為進行嚴格的調整和規范,所以,在沒有法律規制的情況下,由非婚同居引起的人身糾紛、財產糾紛也有增多的趨勢。這種現象同時也說明,非婚同居問題已經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之一。
本文正是針對我國非婚同居立法的不足,從老年人非婚同居現象入手,對老年同居的基本問題進行闡述,由此引出我國現行婚姻家庭法律制度對于非婚同居的規制存在缺陷,最后結合國外對非婚同居行為的立法趨勢及立法理論,針對我國的非婚同居提出立法構想。
一、 我國老年人非婚同居的現狀
20世紀70年代末,中國為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實施改革開放政策,這一政策的實行不僅引進了先進的科學技術,同時西方的文化思想和生活方式也傳入我國,非婚同居這樣的一個代表自由和個人主義的產物也開始在我國出現。20世紀80年代以來,非婚同居現象逐漸顯性化,甚至成為一部分人的公開行為,我國的傳統婚姻家庭觀念面臨巨大的沖擊。
目前中國正逐漸步入人口老齡化社會,老年人的婚姻問題也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據上海市老齡科研中心的一組數據顯示:目前上海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總數已達到260.78萬,占總人口的19.28%;其中喪偶老年人占到36%左右,全國各地、城鄉之間大體如此。【1】另有資料表明,國內60歲以上的老年人中,無配偶的達35%;其中,有再婚意愿的達37.6%,但真正再次步入婚姻殿堂的只有6.9%,而其中70%~80%的再婚老人也是以離婚而告終的。【2】時下,老年再婚面臨各方壓力,所以越來越多的老年人選擇了非婚同居這種有別于傳統婚姻的結合方式,約占到老年人再婚比例的50%。可見,以同居取代再婚已成為我國老年人的生活方式之一。其類型主要有:(1)生活互補型;(2)回避矛盾型;(3)家庭保姆型。【3】
二、非婚同居概述
(一)、非婚同居的界定
1、非婚同居的界定
由于我國婚姻法尚未對“非婚同居”的概念進行界定,所以不同的學者對非婚同居的界定也存在一定的差異:
(1)張民安在《非婚同居在同居配偶間的法律效力》一文中提出,“非婚同居,是指男女雙方在法律規定的時期內建立起共同生活體而無婚意的一種同居”。 【4】
(2)高留志在《論非婚同居的立法規制》一文中認為“從內涵上講,所有非婚姻關系的同居都可稱為非婚同居,但作為立法規制的對象,非婚同居行為的構成要件需要重新界定”,他認為“非婚同居,應當是指一男一女在未締結婚姻的情況下,像夫妻一樣共同生活的事實狀態”。 【5】
(3)另外,還有一些學者將“同居”與“非婚同居”相等同,認為“同居并不是指姘居、有配偶的人與他人同居這些為社會公益所禁止的情況,而是指符合婚姻實質條件的男女結成共同生活體、無婚意的結合”。 【6】
本文的“非婚同居”是指未締結婚姻關系的男女雙方以夫妻關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的關系,自愿、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一起的生活方式。其外延包括婚前同居、無婚意的同居和事實婚姻。前面所述“老年人非婚同居”應當具體屬于“無婚意的同居”。
2、非婚同居的構成要件
關于非婚同居的構成要件,因不同的學者對非婚同居的界定有不同的觀點,而又存在差異: (1)“三要件說”,即包括雙方當事人完全符合結婚的法定實質條件、雙方當事人無結婚的意愿、同居生活要達到一定的期限三個要件;【7】(2)“四要件說”,即結婚要件、共同生活、公開承認、持續期間四個要件。【8】(3)“五要件說”,包括主體方面、內容方面、主觀方面、客觀方面、及一定時限等五個要件。【9】
綜上,根據筆者對非婚同居概念的認識,本文非婚同居的構成要件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非婚同居的主體只能是無配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男女雙方。我國婚姻法中“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并非本文所研究的非婚同居。
(2) 因同居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所以非婚同居不具備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這是非婚同居的與合法婚姻的本質區別。
(3)非婚同居的雙方當事人自愿建立類似于夫妻的生活共同體,并存在同居關系。這里僅指雙方的生活形式是類似于夫妻的生活,并不涉及雙方是否對外表現為夫妻關系。
(4)非婚同居當事人雙方具備合法婚姻的實質要件,即雙方必須達到法定最低婚齡,且沒有法律上規定的禁止結婚的其他因素。
(5)非婚同居者的同居行為必須是公開的。非婚同居行為毋須同居雙方以夫妻名義相稱,只要同居行為是公開的即可。
(6)非婚同居當事人的同居行為應當持續一定的時間,并且其同居行為不能有明顯的間斷。
3 、非婚同居的模式
第一,事實婚姻模式。
1979年2月2日頒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見》對事實婚姻進行了定義,“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該種模式在當代中國非婚同居關系中存在最為普遍。【10】
第二,試婚模式。
在《家庭》雜志的一項調查中,1/6的人明確表示同居是出于試婚的目的:25%的同居者認為同居可以正式結婚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24%的同居者認為,同居就是為了在結婚之前,如果發現雙方不合適時能夠容易地分手。【11】這表明試婚是非婚同居者的主要動機。
第三,老年同居模式。
目前,非婚同居不局限于年輕男女,也包括許多喪偶的老年人。主要是因為老年人再婚往往會因為子女的反對和財產的糾紛等因素而存在很大的阻力,因為同居并非合法婚姻而不受法律的規范,所以不存在財產繼承和子女扶養的負擔。
三、 國外非婚同居的立法現狀和啟示
(一)、國外非婚同居的立法現狀
20世紀70年代以來,伴隨家庭的多元化發展,非婚同居的數量在歐美迅猛增長。從1960年至2005年,美國的非婚同居伴侶數增加了10倍,這一迅速增加的社會群體直接推動了歐美各國立法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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