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上現在夫妻間做婚內財產約定的數量并不多,即使有做的,也多是因為發生特定的事件,或因特殊的原因才導致夫妻雙方做此約定。
一、一方出現婚外情的。這個原因是導致雙方對婚內財產進行分割的最主要原因,所占比例最大。有的是過錯方悔過后為挽救婚姻而主動提出來的;有的是無過錯方為教訓對方、保證自己利益而要求對方簽此協議的;
二、雙方因為性格不和等原因開始分居時簽訂婚內協議;這種情況也多和婚處情有一定關系。
三、其他原因。如雙方收入懸殊的,家庭的,雙方年齡相差較大的。這些原因所占比例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