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成為他的妻子,并且無論貧窮與富有、健康與疾病,都與他患難與共,攜手度過一生嗎?”不少淳樸的同胞看到這樣的電影鏡頭,都會被那神圣的誓言感動得眼含淚花,恨不得自己替人家回答聲:“我愿意!”
但是,現實生活中,婚姻就像是圍城,外面的人想進來,里面的人想出去。 現在社會,隨著人們思想觀念的解放,結婚離婚已經是家常便飯,特別是80后出現的閃婚族,頻閃頻離,離婚率不斷上升,使得婚姻的不穩定因素越來越多。因此,結婚前簽訂一份包括財產在內的婚前協議開始被一些準新人所接受。
當然,更多處于熱戀中的戀人在結婚前,壓根就不會想到去簽訂一份婚前協議,認為這樣做太傷感情。也許是觀念差異,婚前協議就像當初的夫妻間AA制一樣,很難受到國內準新人們的廣泛認同。
那么,你認為,婚前簽訂協議,是理智還是無情?
故事一:
“誰跟我說協議我就跟誰急”
記者的高中同學、美女丁丁春節期間就說要結婚,可過了半年還沒有動靜。大家雖暗中猜測,卻不敢向當事人證實。仗著跟丁丁關系還不錯,一次通電話時,我裝作不經意地問起了她,結果得知丁丁跟男友幾個月前已經吹了。
丁丁是天臺人,家在農村,家里還有兩個弟弟,生活并不富裕。她上海大學畢業已有八年,已成功蛻變為大城市里的時尚小白領了,身邊也有了幾萬元積蓄。丁丁的男友是土生土長的上海人,他向她求婚的時候,就被告知她的父母不可能給她任何陪嫁,家里的錢還要給兩個弟弟娶親。他當時為了愛情也欣然同意。不過人家的父母就不樂意了——“結婚可以,不過得把話說在前頭,你是兩手空空嫁到我們家的,車子房子那屬于,將來要是離了婚,可沒你的份!還有小孩肯定得歸我們……”總而言之,這兩位老人家的意思就是,結婚前,兒子和媳婦得簽個婚前協議,然后再去公證一下。
哪有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的?!丁丁特別看不慣男友父母那副盛氣凌人的模樣,他們在私底下都把丁丁看作“鄉下人”。丁丁是個自尊心很強又很倔強的女孩,也不顧男友的勸說,硬是不愿簽,婚事就這么給“黃”了。
說起這件事,丁丁還是有點激動,以后遇到合適的,自然還是要將自己嫁出去,不過她說:“誰再跟我說什么婚前協議,我就跟誰急!”
故事二:
新婚公證 理性保護愛情
張晶和未婚夫小姚兩人都在臺州一家私企工作,收入尚可,兩人在認識之前都各自貸款買了房。今年,他們準備登記結婚,登記之前,他們先到公證處簽訂了一份協議。協議約定:婚后,兩套房子的貸款還由各自支付,各人名下的股票、存款等都由各自支配,日常開支及日后小孩的各項費用則由兩人均攤。
張晶坦言,這樣的約定可能很多人無法接受,可她認為,“這種‘AA’制的婚姻其實更能理性地保護雙方的感情。”公證之后,少了經濟上的糾紛,愛情會更單純,生活會少很多不必要的煩惱。
故事三:
愛我,你得立字為據
李偉(化名)和程舒(化名)今年五一期間剛剛完成他們的婚禮。在賓朋滿座的婚禮現場,李偉被要求當眾朗讀他和程舒擬定的“婚前協議”。“夫妻間每次吵架不超過10分鐘。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馬上冷靜下來,一旦造成嚴重后果,全部由男方負責”、“要出氣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老公每月工資的80%上交給老婆”、“任何一方晚歸必須在北京時間20點前打電話向另一方報備并說明合理原因……”聽著李偉一字一句地讀著那份特別的“協議”,程舒的臉上洋溢著幸福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