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
甲方:某某某,男,……
乙方:某某某,女,……
甲、乙雙方經自愿相識,并打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成為合法夫妻;在任何一方死亡、離婚或其他情況下導致雙方婚姻終止前,雙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的權利或義務做出預先陳述;雙方已經充分知曉對方的;訂立本協議時,雙方根據意思自治,已充分了解其各自權利及訂立本協議的后果;雙方知曉且明了本協議內容,簽署本協議未受任何脅迫和壓力。本協議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則,按照雙方的意志對雙方的婚前財產和婚后取得財產進行處理。
甲、乙雙方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 ,自愿對各自婚前財產作如下約定:
一、房產
甲方擁有座落于 路 弄 號 室房產一處,面積 平方米,為 權房,由 方式取得。(已付 元,貸 款 元,月付 元 , 年 還清),由甲方獨立支付貸款,與乙方不發生財務關系。
乙方擁有座落于 路 弄 號 室房產一處,面積 平方米,為 權房,由 方式取得。(已付 元,貸 款 元,月付 元 , 年 還清),由乙方獨立支付貸款,與甲方不發生財務關系。
婚后若對該房產進行處置,重置財產中如包含該部份財產價值,仍屬原產權人,不視作。
二、動產
1.貨幣存款
甲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 元,外幣 元,股票市值 元。
乙方擁有貨幣存款人民幣 元,外幣 元,股票市值 元。
婚后,貨幣存款不因存單到期另行轉存而視作共同財產,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歸原存款人所有,
購買的股票在婚后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虧損均不視作婚后夫妻共同財產,歸原股票持有人,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工資以及一切收入均歸各人所有,雙方互不干涉財產的收入和花銷。
結婚時雙方家庭贈送給甲、乙雙方的,雙方如數還與對方。
結婚時所有費用雙方各半支付。
結婚時甲方收親朋好友的彩禮歸甲方所有,乙方收取的彩禮歸乙方所有。
2.貴重物品
雙方在婚后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購買人所擁有。
婚后若對該部分財產變現,現金歸原所有人。
三、其它約定
婚后不可發生婚內強奸行為,否則要給受傷害一方十萬元的損失賠償。
婚后因婚前取得的知識產權或股權而取得的收益歸知識產權人或股權人所有;
婚后雙方繼承或接受的贈予歸各自所有,被繼承人和贈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婚后雙方不打算生育子女,如有一方要違反此約定,需要經過另一方的同意,并支付所有相關生育和養育費用。
婚后雙方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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