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長期以來,中國采用的是以法定財產制為主,以約定財產制為補充的制度。新婚姻法仍堅持以共同財產制為法定財產制,同時允許和尊重夫妻對共同財產進行約定,增加個人特有財產的內容,完善了夫妻財產制,進一步規范了夫妻財產關系,對夫妻共同財產、個人特有財產和約定財產制做出具體規定。 夫妻財產制有幾種呢?
夫妻財產制的種類:
統一財產制
即妻之原有財產歸夫所有,但妻享有返還請求權。這一制度實際上將妻之婚前財產的所有權轉變為對夫的一種債權,顯然對婦女不利。其僅為早期資本主義國家立法所采用。
聯合財產制
聯合財產制。即妻之原有財產歸妻所有,但應由夫行使管理權。這一制度與統一財產制在實質上一樣,都剝奪了妻之財產所有權。許多原來采用這一制度的國家,如日本、德國、瑞士等國已改采新制。
共同財產制
即婚姻關系成立后,夫妻雙方財產的全部或一部分被合并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只有在婚姻關系終止時才可對此財產依法分割。大多數國家都把共同財產制作為法定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即結婚后夫妻的財產仍可分別獨立存在,不因結婚而發生變化。夫妻各保留其財產的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和收益權。英美法系多數國家和個別大陸法系國家以分別財產制作為法定財產制,也有相當多的國家將其作為約定財產制。
從當代夫妻財產制立法的發展趨勢看,兼有分別財產制與共同財產制雙重性的復合形態,已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