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大,無奇不有。我們都知道民間借錢,雙方都是以借條和擔保人為憑據,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出現什么問題的,但是下面這件事說來就有點奇葩了,借出錢的人呢?錢是出去了,借條也收到了,可是借條上面的字兩小時就沒了。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兒呢?讓我們來看看緣由。
事情是這樣的,在12月24日,章丘市民小寧和一個叫馬強之間產生了糾紛,這個叫馬強的人累積欠了小寧31萬,為此他們立了一張借條,但是小寧拿著借條也就兩個小時時間,就發現借條上的字跡全部消失,隱隱約約的還可以看到一些字跡,小寧本來是想私了的,但是馬強的態度非常的惡劣,無奈之下小寧只能去找報警。
報警之后,派出所的民警馬上趕來處理此事,民警將借條送去做鑒定,不久之后鑒定結果下來了。但是鑒定的結果并不能證明紙上面的字跡,警方以證據不足不打算立案,讓兩人私了。可是小寧深知那張借條上原來可是明明白白的寫著字呢,并且這事關31萬的錢財,無奈之下,小寧通過別人的介紹,委托一位律師在一家大學的物證鑒定技術中心,讓鑒定中心的人幫忙鑒定,沒過多久,鑒定結果下來了,鑒定中心利用技術恢復了原來的字跡,小寧當場讓律師看,讓其作為一個見證人。
律師看到在紙最上面寫著“借條”二字,中間書寫“今借寧某某叁拾壹萬元整”,下邊寫著“借款人馬強”和借款日期。并有手印的痕跡。事后鑒定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字跡消失的原因是被消字筆抹除了。
如今借條上的字跡也恢復了原樣,小寧選擇再次報警,這一次證據確鑿,公安部門表態,會馬上跟上級領導匯報,并且立案調查馬強。
欠條,實際上也就是一份合同。只要出于雙方真實意思,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不損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中的小寧和馬強已經簽訂了借條,但是馬強卻出于主觀意圖毀壞借條賴賬,已經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并以觸犯了刑事責任。
滬律網上海合同律師提醒:民間借錢立據借條時需注意:
第一:不要空白過大,
第二:大小寫一定分清,
第三:不要不寫日期,
第四:不要用易褪色的筆書寫,
第五:不要隨便找別人代寫字據,
第六:“打條”的內容表述要清楚,
第七:姓名一定要寫清楚,
第八:不要使用同音同義字,
第九:印鑒一定要規范,清晰,
第十:還款一定要索回欠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