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況,如果婚前的房屋婚后沒有進行過任何人為增值,如裝修改造,那么婚后該房屋出租所得租金仍屬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而如果在結婚后,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改建或重建而帶來的房屋價值增加部分,將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舉例說明下:一方婚前100萬購買的房屋。婚后房屋出租的租金為3000元、房屋價值漲到200萬,則每月租金3000元以及房屋價值200萬都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
如婚后對房屋進行裝修,使得房屋租金增加到3500元和房屋價值增加到230萬元,則房屋中的500元和因裝修而增加的30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相關法律可參考: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