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到期后仍在用人單位工作,雙方未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應當支付二倍工資?現實用工中確有一些爭議。
對于勞動者第一次進入用人單位工作,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雙倍工資,這沒有歧義。而維持勞動關系未及時續簽勞動合同,但待遇、崗位等均未變,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于是有人就會認為單...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那么在實踐中,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最多支持多少個月呢,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又是如何計算的?
【案情】
韓先生于2011年4月1日入職某公司從事客服工作,其工資每月人民幣4000元單位一直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