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事實婚姻模式。
1979年2月2日頒布施行的對事實婚姻進行了定義,“事實婚姻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該種模式在當代中國非婚同居關系中存在最為普遍。
第二,試婚模式。
在《家庭》雜志的一項調查中,1/6的人明確表示同居是出于試婚的目的:25%的...
《婚姻法》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才能確立夫妻關系。如同青年男女的未婚同居一樣,老年同居、“走婚”并不受法律的保護,當“走婚”遇到了問題,解決起來并不容易。
比如,“走婚”老人突然生病或遇到意外,“走婚”時財物發生了損失、被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