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以上所說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離婚的方式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通常情況下男女一方堅決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男女雙方達不成自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 有特殊情況,比如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當事人在外國登記結婚的,或當事人在外國無法回國委托他人辦理的,需通過法院訴訟離婚。
一、在國外留學的夫妻,回國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人民法院適用中國法律處理。
二、在這種離婚訴訟中,一方對國外的財產主張權利的,應負舉證責任,對其主張有責任向人民法院提供有關證據。人民法院需要查證時,兩國之間有司法協助協議的,人民法院可按協議的規定,委托外國法院代為查證。
三、父母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親或母親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子女由誰撫養,可由父母協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子女...
訴訟離婚的程序是指通過訴訟程序離婚必須經過的步驟。
我國關于起訴地點的法律規定有一條重要的“原告就被告”原則,也就是說:除非另有特殊規定,一般都是原告到被告戶口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訴。因此申請離婚的一方應當到另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法院進行起訴。實踐中由于多數情況下男女雙方戶口都在同一城市,因此要求離婚的一方向所在城市的法院起訴就可以了。我國法院系統分為基層、中級、高級、最高四個層次,離婚案件只能由基層法院受理的,在北京基層法院就是&ldquo...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依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依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根據這一規定訴訟費有兩類:一是案件受理費,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時征收當事人應當交納的費用;二是其他訴訟費用,就是訴訟中應當由當事人支付的費用。
案件受理費包括兩種: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因人身權利或其他人身非財產關系發生爭議提起訴訟案件交...
原審法院在未發現女方懷孕時判決離婚宣判后女方發現懷孕提起上訴應立即撤銷原判,駁回原人請求。 《》第三十四條規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所以上述判決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所以上訴是會撤消原判,駁回原人離婚訴訟請求。
婚姻糾紛涉及的問題一般有解除、分割夫妻共有財產、。訴訟請求涉及這三個問題。 由于離婚案件必須經過調解程序,在調解中雙方會有爭奪也會有讓步,這就使雙方在心理上對調解有一種平衡要求,任何一方都不愿讓步太多。所以,為了平衡心理和盡最大程度保護自己的權利,當事人一般在訴訟請示中除真實寫下自己的請求外,還應當加一些可以適當放棄的內容以便調解時有余地。 就婚姻糾紛而言,如果當事人一方堅決要取得子女...
訴訟離婚,法院審理期限為: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不服一審...
《》第32條第2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1、重婚行為的認定標準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