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離婚訴訟的具體程序:通過法院訴訟離婚的具體程序如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
我國單方離婚的最新規定程序
離婚是解除婚姻關系,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系。單方離婚即同過訴訟手段進行離婚,其程序為訴訟離婚程序。
訴訟離婚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
協議離婚程序: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六章“離婚登記”規定,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具體為:
第四十八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
a. 協議離婚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并有兩名證人簽名 --> 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b. 裁判離婚根據民法1052條規定,向法院提出 --> 持相關證明文件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手續
申請人
1. 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
2. 判決離婚:當事人之一方(雙方均不申請時可由利害關係人-申請)。
3. 受委託人(協議離婚具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準者)。 應附書表及證件 1. 離...
現行登記離婚的具體程序
一、當事人自愿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
對于離婚糾紛,訴訟外調解并不是當事人要求離婚的必經程序,也不是訴訟前的必經程序。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在接受調解后隨時退出調解。調解前不能“強拉硬拽”,調解中也不能“強加于人”。因此,經過調解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結果:一種是雙方的矛盾得到化解,重歸于好,繼續保持婚姻關系;第二種是雙方都同意離婚,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也達成一致意見,采用協議離婚的方式,到婚姻登記管...
以《北京市婚姻登記管理辦法》關于協議離婚的規定為例,各地的關于婚姻家庭關系的地方法規應大體相同,可以借鑒參考。
第十五條 當事人自愿離婚,并對財產和子女撫養等問題已有適當協議的,必須雙方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填寫離婚申請書, 簽名、按指印, 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人事檔案所在單位或者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
最新婚姻法關于單方離婚程序的辦理
離婚訴訟的審理程序可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審理前的準備
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
開庭審理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全過程。
作出判決
離婚案件的...
答:
1、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況下判決雙方離婚,但是法院也可能只是中止審理等待被告出現,所以這種方式不一定能離得成。
2、等兩年后向法院提起宣告對方失蹤,然后再起訴離婚,這種情況下離婚就一定能夠成功。但是時間比較長。
3、作為原告,不能夠把所有的事情交給律師去辦的,離婚與別的訴訟不一樣,原告一定要出庭參與法庭調查,否則會按照撤訴處理。
相關離婚的法律法規...
香港地區的離婚程序
香港法院的離婚管轄權
無論呈請人在那里結婚,只要具備下列情況之一,即可在香港申請離婚:
1.交離婚申請書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以香港為住所地;
2.在遞交離婚申請書之前三年,婚姻的任何一方,已經常居住在香港;
3.在遞交離婚申請書之日,婚姻的任何一方已與香港有重大的聯系,例如在香港工作。
離婚程序
1.呈請人向灣仔家事法院,提出離婚呈請書。
2.呈請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