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羅水田(男)與劉玉芬(女)兩人青梅竹馬,互相愛慕。1993年12月,二人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并生了一個男孩。當時二人均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后來因為生活瑣事和家庭經濟問題二人發生糾紛,于2002年1月大吵一場,劉玉芬跑回娘家。羅水田去接劉玉芬回家,劉玉芬不肯回去,并且說:“咱們的婚姻沒辦登記是無效婚姻,以后你不要來找我。”2002年3月劉玉芬與本村青...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有以下情形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一方當事人請求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債務清償未達成協議的,雙方或者...
協議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據新婚姻法第31條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協議離婚須符合以下條件:
(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離婚是有夫妻關系的當事人夫妻關系的解除,因此,協議離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合法夫妻關系。不具備合法夫妻身份關系的當事人解除非法同居關系不適用協議離婚的有關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辦理離婚時應先驗明雙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沒有《結婚證》或《夫妻關系...
《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4款列舉規定了經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的幾種法定情形。現分述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禁止重婚是我國《婚姻法》的一項基本原則,重婚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一般可表現為兩種形式:其一是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其二是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雙方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生活的...
一、協議離婚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
一、當事人自愿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
《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據此,調解是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即使起訴前已經婚姻登記機關、街道組織調解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應進行調解。
在進行調解時,審判人員必須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法對雙方進行說服教育工作,宣傳法律、政策和社會主義倫理道德,對有過錯的一方進行批評,對無過錯的一方進行疏導。調解開始后,應首先做好調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雙方不...
離婚是解除婚姻關系,專指通過法律手續解除夫妻關系。
協議離婚的程序
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具體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協議離婚在具體程序中必須經過申請、審查、登記三個環節。
1.申請。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