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懷孕期間女方能否提出
結婚后女方懷孕,由于感情不和,女方提出肚子里的孩子由自己撫養,男方也同意協議離婚。此情況下能否協議離婚
未辦完婚后幾年可以申請財產重新分割財產離婚后房產如何分離婚糾紛我要離婚
【律師解答】
可以的,女方是可以提出離婚的
依據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收費標準如下:1.保全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3.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4.需要說明的是:申請人提起訴訟時,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離婚協議中房屋未進行登記的分割協議是否有效-法律快車 離婚案件中貸款購買的房屋如何分割貸款購買的房屋如何分割是離婚案件中常見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雖然對離婚時如何分割房屋做出了原則規定,但對本文提出的問題卻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精神,我認為,離婚案件中,對婚前由一方簽訂購房合同并出資償付首付款,其余房款向銀行貸款購買的房...
離婚案件,如果一方認為感情破裂,另一方認為感情沒有破裂,原告又拿不出充分證據的,法院一般認定感情沒有破裂,判決不準離婚。判決不準離婚,法院沒有錯誤,所以上訴多是維持原判。
判決不準離婚的,6個月內不得以相同的理由起訴。6個月以后再起訴,任然一方認為感情破裂,一方認為感情沒有破裂的,半年的時間你們都沒有和好,法院憑這個就直接認定感情破裂,判決離婚。
律師費是一個案子一交。律師做了工作的不...
夫妻后財產糾紛的處理范圍和價值如何確定-法律快車 答:夫妻協議離婚后財產糾紛中的財產范圍,既包括離婚協議中末涉及的財產,也包括《》第四十七條所規定的一方在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及偽造債務侵占的另一方的財產法。商審理離婚后的財產糾紛,財產的價值應區別不同情況予以確定:若屬于雙方約定或法院判決不予處理的財產,財產價值以處理時的市場價值確定;若屬于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財產價值的...
按照我國法律的規定,在離婚訴訟中調解是必經程序。然而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不少法官逐漸感到我國現行的婚姻法、民事訴訟法對于離婚調解制度的規定尚不夠完善與具體,存在著一些有待解決的問題。
通過審判實踐,當前的離婚訴訟中的調解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問題:首先,離婚訴訟中的調解制度缺乏必要的組織與程序保證,我國的離婚調解往往都是由承辦法官進行,然而許多時候法官僅僅知曉法律知識,而并非心理學、醫學、社會...
離婚起訴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領有或者已構成事實婚姻。事實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未按規定辦理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
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比如他們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訴訟。
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
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兩種 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明確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說,判決不準離婚的離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個月內的起訴是原則性規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現了在上一次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沒有出現的情況,足以影響到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認定的,原告均有權利起訴。
哪些情況當事人不能通過民政機關辦理手續?
如果有以下情況出現,當事人是不能通過民政機關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的:1.一方要求離婚的。也就是說,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2.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只能通過法院解除。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對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分歧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