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記條例》規定:“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協議離婚并不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條件。在夫妻感情尚好的情況下,由于某種原因雙方協議離婚的并非法律所不許。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一切離婚的唯一標準是錯誤的。《》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事件回放
劉女士與丈夫結婚8年,起初兩人相處甚好,但隨著時間的流逝,逐漸產生矛盾,且不斷吵架。無奈中,劉女士于近日到北京市房山法院起訴,要求與丈夫離婚。但法院經審查后認為,劉女士與丈夫是自愿登記結婚,且婚后感情尚好,雙方均應珍惜,慎重對待婚姻問題。現夫妻關系緊張,主要也是因家庭瑣事及雙方缺乏溝通交流所致,但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破裂。為此,法院判決駁回了劉女士的訴訟請求。
經過法官的勸說,劉女士也...
雙方協商簽訂完備內容的離婚協議帶戶口本(或戶口證明,如是集體戶口的可持身份證到當地公安或派出所戶籍管理處請求出證就可以了!),身份證和,兩人親自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就可辦理了。
1,起訴書是引起訴訟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書,起訴書的書寫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書寫,同時要在事實及理由部分將結婚的時間,婚后的情況,及不能再維持夫妻關系的理由寫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無巨細全都寫上的流水帳式的書寫方式,要將主要問題,主要觀點,主要理由寫清楚即可。實踐中往往有些原告,總是擔心沒有將事實書寫清楚,結果長篇大論,侃侃而談,實際上這樣做于事無補。
2,原告與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絕對準確,不能有任...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 (二)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應訴時,可提交證據復制件或復制品,但在交換證據和開庭審理時必須攜帶證據原件或者原物,以供質證。2、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或者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形成的,應根據《規定》第十一條履行相關證明手續。3、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4、當事人應當對提交的證據材料逐一分類編號并裝訂成冊,在證據清單上對證據材料名稱...
協議離婚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中稱作雙方自愿離婚,指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這一規定中未使用協議離婚一詞,便卻規定了協議離婚的條件和程序。
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相比具備如下特點:1、程序簡易、便捷。2、離婚協議易...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系方法。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撫養。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 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
在法院是否可以呢?協議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是指協議離婚。包括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由民政局頒發解除和在法院由法庭調解達成離婚協議,法院作出離婚裁定兩種情況。這兩種情況的法律結果都是解除了法定的婚姻關系。
實踐中,我國人員流動情況非常突出,男女雙方可能均不在戶口所在地生活和工作也是普遍現象,比如,男女雙方戶口分別在...
說到證據,目前我國法律上規定有以下七種類型: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無論是哪一類證據均應當具備客觀、關聯及合法三大性能。
隨著社會的發展、科技的進步,手機短信作為訴訟七大類型證據之外的新類型證據正逐漸被擺在法庭上接受法官及當事人的質詢,手機短信的證據效力已引起人們的普遍關注,而手機短信能否作為證據使用,我國現行法律中并無明確的規定。
眾所周知,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