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訴訟中,經常出現一方當事人持已生效的債務糾紛民事判決書或調解書,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而另一方當事人則主張該債務系偽造或者為舉債一方的個人債務。究竟應如何認定債務的性質,在審判實踐中存在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認為,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的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
我國離婚訴訟的基本程序
一、一般離婚案件有三個爭議焦點問題: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其二:離婚后子女由哪方撫養、撫養費如何支付;其三:家庭財產如何分割。如果夫妻雙方對以上三個焦點問題,能夠協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了,即可以節約費用,又可以節省時間。但黃律師建議,最好在去之前寫好...
訴訟離婚判離的標準
訴訟離婚即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訴,經法院調解達成離婚協議并向雙方送達離婚調解書;或由法院依法判決并送達判決書,從而解除婚姻關系。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具體而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調解無效的,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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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中,以夫妻一方為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應如何分割?以子女為被保險人的保單又如何處理?此類問題在審判實踐中爭議很大。要解決好夫妻雙方對保險權益的分割問題,最重要的問題之一是確定保險的價值。盡管保險合同可以認為是一種投保人對保險人享有的債權憑證,但是保險金實現的不確定性決定了其不同于有價證券和物權憑證,既不具有
流通性,也不能即時轉為具體的貨幣價值。[1]這決定了履行中的保險合同價值的確...
由于絕大部分當事人是第一次經歷離婚訴訟,因此,通常有很多擔心和顧慮,常見的十種分別是:
一、對方“不睬”法院傳票怎么辦?
很過當事人在訴前與對方談及離婚時,對方態度惡劣,甚至揚言,你起訴了我也不接傳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讓你離不成!其實,您大可不必擔心。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案例,但最終“不睬”法院傳票的寥寥無幾。為什么呢?雖然現在上海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通常是打電話或寄信...
現在社會,隨著經濟生活的豐富和購房形式的多樣化、靈活化,商品房的買賣已不局限于現金買房,出現了銀行按揭購房、分次付款、集資買房等各種形式,另外再加上房產證頒發經常滯后,造成了商品房分割煩瑣復雜,各地掌握標準不一致,夫妻離婚時商品房如何分割呢? 1、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的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產證的,就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
法院離婚手續詳解
法院離婚手續條件
一、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二、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系,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系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三、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四、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的離婚申請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第五項中指出“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項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果理由成立,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種情況:1、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種刺激復發;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
提起離婚訴訟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
協議離婚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愿離婚,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這一規定中未使用協議離婚一詞,便卻規定了協議離婚的條件和程序。
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相比具備如下特點:1、程序簡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