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妻為了規避房屋限購政策而選擇假離婚,假離婚后兩人共同出首付購買了第二套房屋,但是兩人的關系卻回不到從前了,不可能復婚,兩人也因為第二套房屋的所有權歸屬而產生了爭執,昔日夫妻最終對薄公堂。上海離婚律師對此提醒廣大市民,為了規避政策所采取的假離婚是萬萬不可取的,目前很多涉及子女撫養和婚姻財產分割的法律糾紛就是源于假離婚。
為了規避政策購買第二套房,夫妻倆簽協議“假離婚”,并辦理了離婚手續。不料弄假成真,為了家庭財產,二人鬧上法庭,針鋒相對。王某和趙某婚后欲再購買一套房子,考慮王某婚前已有一套房,再次購房,首付比例將提高且不能享受房貸優惠,而趙某名下沒有房產,因此雙方協商“假離婚”,以趙某的名義貸款買房,買好房子之后,立即復婚。于是,雙方以趙某的名義購買了一套房屋。隨后,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并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后按照購房約定,雙方共支付了購房首付款16萬元。房子買好之后,因生活瑣事發生矛盾,雙方不可能再復婚?,F雙方均認為首付款為自己所付,引起糾紛,無奈之下,王某訴至法院要求趙某返還其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法院受理該案后,分別找到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并多次找到二人的同事、家人詢問事情的前因后果。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二人達成了調解協議,房子歸王某所有,趙某愿意協助辦理房屋買賣合同變更手續。王某給予趙某適當補償。
上海離婚律師指出:在本案中,王某和趙某雖然是出于規避房屋限購政策而“假離婚”,但是兩人的夫妻關系從法律上看確實已經解除了。兩人在離婚后共同出首付款購買的房屋,不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而是一種一般的共同共有關系,兩人最終能夠通過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也是極好的。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滬律網提示:男女雙方在自愿離婚時,其離婚的動機為何只有其自己知道,婚姻登記機關是不可能得知男女雙方離婚的真實動機的,因此即便雙方離婚的動機為假,即我們通常所說的“假離婚”,從法律上看,只要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那么就解除了夫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