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直強調“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有一男子在飲酒后駕車,發生交通肇事后逃逸,被查獲之后,男子認罪,但是男子認為保險公司應當替自己支付交強險,那么這種情況下男子能否獲得交強險呢?上海交通律師指出,交強險是保險公司支付給受害人的,而非肇事者。肇事者在賠償受害者之后雖然可以向保險公司追償交強險,但是在四種法定的情況下是不能追償交強險的,而醉酒駕駛就是其中一種。
2018年1月17日19時許,趙某駕駛皖NXX759號越野車,沿X009線由西向東行駛至裕安區固鎮鎮鴻都星城小區附近時,撞上錢某駕駛的皖NYL487號二輪摩托車,致錢某受傷,后趙某逃離現場。事故當天,趙某找他人頂替被公安機關查獲。六安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趙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錢某無責任。2018年9月28日,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趙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2018年5月7日,趙某與錢某就后續賠償事宜,達成了賠償協議。協議內容為:趙某一次性支付錢某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交通費、后續治療費、輔助器材費等一切損失費用共計25萬元(此款不含趙某前期支付的13萬元醫療費)。同日,錢某出具收條一張,寫明收到趙某賠償款25萬元。趙某在接受公安機關的詢問過程中,承認自己當晚酒后駕車發生事故后又找人頂替的事實。趙某所駕駛的皖NXX759號越野車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六安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保險期限自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2月29日。趙某賠償受害人損失后,向法院起訴要求人保財險六安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項損失12.2萬元并承擔案件訴訟費用。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酒后駕駛車輛屬于嚴重違法的行為,亦是社會危害很大的行為,如果對違法行為予以賠付,會縱容違法行為的發生,引導錯誤的價值取向,也有違保險制度設立的初衷。另外,交強險是法定保險,具有社會公益性和救助性,是針對機動車造成第三者人身損害而設立的,主要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時和基本的保障,有利于受害人獲得及時有效的醫療救助,且賠償費用是用于補償受害人而不是賠償肇事者。據此判決駁回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趙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安徽省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經審理后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海交通律師表示:由于保險公司免賠交強險只有無證駕駛、醉酒駕駛、盜搶機動車和故意制造事故這四種法定情形,肇事后逃逸和飲酒駕駛并非交強險免賠的法定情形,而本案中趙某是飲酒駕駛還是醉酒駕駛,難以查清,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趙某需要證明自己沒有達到醉酒駕駛的程度,現趙某也不能舉證證明事發時其未達到醉酒的程度,故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所以保險公司不需要賠償交強險。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稒C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滬律網提示: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以及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